摘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陈新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77号)、《关于张海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83号)和《关于薛淼等同志任职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陈新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77号)、《关于张海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83号)和《关于薛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109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新林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彩虹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韶君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榆林汽车产业园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登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王欣同志任区星元图书楼馆长;
刘广荣同志任区青云山文化文物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屈亚君同志任区上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张培平同志任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建平同志任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立贵同志任区红石峡水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玉佳同志任区榆高渠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平同志任区石峁水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随同志任区水利水保工作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同志任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军华同志任榆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和平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亚鹏同志任崇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涛同志任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震同志任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玉军、高培生(试用期一年)同志任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副校长;
杨生彦同志任区水利局主任科员;
米月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任科员;
李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徐瑞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主任科员;
庞薇、李占祥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韩秀丽、黄成玉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局主任科员;
李博、张海军同志任区能源局副主任科员;
张东梅同志任区工业商贸局主任科员;
王瑞同志任区工业商贸局副主任科员;
薛淼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马玉梁同志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王进华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李文光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
许向春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主任科员;
张蓉、郭富强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高海军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米耀甫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渊同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生彦同志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亚玲同志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
马永刚同志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副站长职务;
李树飞同志区青云山文化文物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绥平同志区上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榆平同志区物价检查所所长职务;
姚伟同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食品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刘广荣同志区渔种场副场长职务;
王军同志区南郊抽水站副站长职务;
刘斌同志区石峁水库管理处主任职务;
何晓军同志区红石峡水库管理处主任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