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三五”末,榆阳区农村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7000元、39200元,均为“十二五”末的1.5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5倍。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榆阳区民生保障能力同步提升,全区消费...
“十三五”末,榆阳区农村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7000元、39200元,均为“十二五”末的1.5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5倍。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榆阳区民生保障能力同步提升,全区消费市场持续完善,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公共设施覆盖率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更加全面,城乡居民从吃穿住行到就医、教育,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十三五”期间,榆阳区实施重点校建项目97个,新增学位4万个,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与衡水中学等名校合作开展学校共同体建设,教育现代化程度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中考、高考质量持续稳居全市第一,建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公共文化先进县区。
满足群众就医需要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全区新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6所,打造省市级重点诊疗专科12个,新增医疗床位680张,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7张,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2名,成为全国社区卫计服务百强区。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落实“五项重点制度”,有效根治了农民工欠薪问题。
社保实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现了制度性全覆盖,参保对象的参保覆盖率达到95%,养老保险“一网通办”成为全国示范窗口。
住有所居 安居乐业
全区建成保障性住房18343套,在榆林市率先实施购置型保障房购房补贴工作和租赁型保障房租房补贴工作,6万多人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老有所依 老有所养
全区建立“区乡(街道)村组(社区)户”五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院、智慧居家养老等城乡养老机构174个,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成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示范区。
兜底保障 应保尽保
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636元和360元,低保覆盖率达到3.09%。建立了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将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直接审批,5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600万元、救助8.2万人次,临时救助作用充分发挥。
提高脱贫质量 巩固脱贫成果
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5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行业资金8.32亿元、社会资金0.68亿元;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做到精准到户帮扶与整乡整村推进有机结合,构建起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和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实行“三级书记抓扶贫”,累计解决各类扶贫问题3385个;派出驻村扶贫干部1316名、帮扶干部2606名,持续奋战在扶贫前沿阵地。
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一体推进,提前启动边缘村、边缘户帮扶提升工程,实现7161个贫困人口稳定脱贫、80个贫困村高质量出列,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走在全市、全省前列,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为全省A级,2018、2019年连续评为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秀等次并位居前列,成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区。
民生无小事,小事关民生。一件件,一桩桩,汇聚民心,关乎大局。榆阳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之所思所盼所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在生活中积攒了信心,触摸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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