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80号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414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2)年第180号
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414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郝利荣,男性,1973年07月27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319730727XXXX,住老高川乡黄村沟村后黄村沟自然村024号,未履行人民币100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本院未掌握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得以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09月21日—2023年03月21日,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30。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912-8731632/8731609/8722110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