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15:04:23 | 浏览:6686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2)年第150号
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789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自强,男性,1988年09月24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319880924XXXX,住府谷县哈镇沙塔村头道峁自然村4号,未履行人民币348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本院未掌握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得以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09月20日—2023年03月20日,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30。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912-8731632/8731609/8722110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9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金岐与被执行人刘军、焦改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军、焦改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172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 (2022)陕0822执1190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赵荣晓的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 142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159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张伟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25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19)陕0822执1389号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99号本院在执行请执行人郝翠萍与被执行人王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瑞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145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191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庞润喜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9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永飞与被执行人齐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齐继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20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新平与被执行人王领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领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143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286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张伟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50号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789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183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 (2022)陕0822执1257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乔虎儿的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48号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893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年第180号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414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1年第159号本院在执行 (2020)陕0822执38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2)第188号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1189号案件过程中,需向社会征集本案被执行人白美玲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