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义网榆林9月9日电(通讯员徐海雄)9月8日,由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苏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案、姚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公开集中宣判。 以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府谷县境内府店公路...
正义网榆林9月9日电(通讯员徐海雄)9月8日,由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苏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案、姚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公开集中宣判。
以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府谷县境内府店公路沿线,对该路段的交通运输业特别是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非法控制,累计敲诈勒索司乘人员317名,作案一万余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曹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苏某某等人多次以言语威胁、恐吓、殴打、缠闹、聚众造势等方式索债,对欠款人非法拘禁,逐渐形成了恶势力团伙,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8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姚某某等人经常纠集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高利放贷、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一年又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此次公开集中宣判是府谷县检、法联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冲刺的新举措,目的是推进“六清”行动向深发展,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后续斗争营造强大氛围,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