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府谷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涉疫类经济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类经济违法犯罪,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
府谷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疫类经济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类经济违法犯罪,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作用。府谷县公安局面向全社会征集涉疫类经济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利用疫情,虚假宣传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的;
二、哄抬防疫物资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非法经营的;
三、侵占、挪用涉疫防控救援物资的;
四、生产、销售伪劣、假冒注册商标的防疫物资的。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府谷县公安局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人要实事求是进行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提供案件线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举报电话:110或0912-873141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府谷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3日